一、主办单位
重庆轻工职业学院
二、承办单位
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基础部体育教研室
共青团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
三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拟定于2017年4月19日-20日,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田径场。
四、参赛单位
2015级、2016级全体学生
五、竞赛项目
(一)单项类:
1、男子组(9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7.26kg)
2、女子组(9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kg)、掷网球
(二)集体项目(2项):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
六、参赛资格
(一)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。运动员须带学生证进行参赛。
(二)思想政治进步,遵守运动员守则,经运动员所在班级查明身体健康者。
七、参加方法
(一)以各班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(二)每班限报男、女各1队,由班主任为领队。
(三)每项限报2人,每人限报3项(接力项目除外),超限者按规则取消多余项目;接力项目各班男、女各报1队。(接力项目如男生人数不够,可以放弃报名)。
(四)凡参加800M、1500M、3000M竞赛项目的队员均凭学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方可参加比赛。
八、参赛办法
(一)采用国际田联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和教育部颁发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办法执行。
(二)短距离跑(含100米、200米)采用预赛和决赛,其他项目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。
(三)径赛按预赛成绩(注:不以小组名次)100米、200米,取前八名参加决赛,400米及以上项目一次性按成绩决出名次,径赛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等,则按1/100秒成绩决定名次;若仍相等则并列。
(四)比赛使用跑鞋鞋钉长不超过9mm(注:400米以上的竞赛项目禁止使用)。
(五)田赛项目若人数过多,分小组同时进行前三次比赛后,各小组合并按成绩录取前八名集中进行后三次比赛。
(六)跳高项目运动员采用跨越式或背越式,跳高者不允许穿钉鞋参加比赛。女子跳高起跳高度为0.8M,男子为1.10M。
(七)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道次或顺序,由大会抽签排定。
九、比赛纪律
严格执行《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》和《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手册》。
十、录取名次和计分
(一)单项名次:各单项录取前8名,依次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不足8名参赛运动员的递减一名录取名次和计分;接力项目取前8名,双倍计分;名次并列得分相同,无下一名次。
(二)破校纪录者加9分。
(三)团体名次:分男子组和女子组,按各班运动员在单项、接力赛中的得分总和计分,男、女各取前3名。若出现总分相等,则按破纪录多者列前,若再相等,以获得第一名次数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
十一、奖励办法
(一)单项竞赛取前8名,获前3名者颁发证书(获奖者到领奖台领取证书及奖品);接力项目取前3名颁发奖状。
(二)大会另设:精神文明奖5名(各系按参赛运动员的10%推荐参评,由大会统一评选),优秀裁判员、优秀志愿者各10名。
(三)团体总分(男女组在比赛中的总计分)前3名颁发奖状。
(四)体育系参加比赛,但不计名次,不计团体总分。
(五)打破校纪录者,颁发奖状及奖品。同项目多名运动员(或多队)连续破纪录,只按一次最高纪录颁奖。
(六)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五队。
十二、报名
(一)各班报名表(含电子版和纸质版)限于2017年4月11日(周二)下午17:00之前将报名表电子档交到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处(联系人:朱建均,电话:15223580506,邮箱:1456096617@qq.com)。如超过报名时间,作不参赛处理。
(二)报名表交出后不得更改,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或者项数,由编排组取消后面的人和项。
(三)希望各班提前做好选拔工作及组织运动员准备工作。
(四)各系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,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。
十三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《规程》解释权归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基础部体育教研室。
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基础部体育教研室
2017年4月5日